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2016年1—3月,烟台市质监局对我市范围内纺织品、木材加工、橡塑制品、黑色金属加工、有色金属加工、金属制品、通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电线电缆、眼镜等11类产品组织实施了监督抽查。共抽查166家企业的166个批次产品,其中164家企业的164个批次产品合格, 2家企业的2个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
纺织品、木材加工、橡塑制品、黑色金属加工、有色金属加工、金属制品、通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等9类产品质量状况较好,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零。电线电缆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23%,配装眼镜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12%。
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将本次监督抽查信息在门户网站(www.yt12365.cn)公布,并责成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2:2016年烟台市质监局第一批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doc
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