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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预估抽查对象数 |
检查时间 |
检查主体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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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 |
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 |
15区市人民政府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为100%,每年抽查1次 |
15个 |
6月30日前 |
市县自然资源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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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湿地资源的保护利用进行监督检查 |
对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在湿地保护过程的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
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不低于20%,每年1次 |
2个 |
5月-11月 |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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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土地复垦活动的检查 |
对土地复垦活动的检查 |
行政区域内采矿权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30%,每年抽查1次 |
采矿权人20家 |
7月-12月 |
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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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区域内采矿权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30%,每年抽查1次 |
采矿权人20家 |
7月-12月 |
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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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监督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 |
行政区域内采矿权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30%,每年抽查1次 |
采矿权人20家 |
7月-12月 |
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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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测绘资质监督检查 |
1.测绘资质资格条件符合情况。 |
根据省、市责任分工,确定由市级监管的本行政区域内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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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20%,每年一次 |
约15个 |
2022年4月—11月 |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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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矿产资源勘查的监督管理 |
矿业权人年度勘查信息公示情况 |
行政区域内探矿权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少于本行政区域内勘查项目总数的5%,每年抽查1次 |
勘查项目4个 |
6-11月 |
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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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监督 |
古生物化石的收藏管理情况 |
行政区域内收藏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少于本行政区域内化石收藏单位总数的20%,每年抽查1次 |
收藏单位1家 |
6-11月 |
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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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 |
1。森林火灾预防和早期处置措施落实情况。2.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推进情况。 |
各森林防火重点市、县(市、区)、乡(镇、街办)、国有林场等森林防火重点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每年抽查不低于5%;按照规定做好日常检查。 |
乡镇4个、国有林场3个 |
5月—11月 |
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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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监督检查 |
1.单位业务手册建立情况;2.资质单位技术成果和资质图章管理制度建立情况;3.资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者其他技术人员参加地质灾害危除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立业务培训情况。 |
烟台市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资质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烟台市全部资质单位的15%;每1年抽查一次。 |
企业4家 |
5月—11月 |
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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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 |
矿业权人年度开采信息公示情况 |
采矿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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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5% |
不少于10家 |
7月-9月 |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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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对林木种子质量的网赌平台 |
1.林木种苗质量情况。 |
种子生产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3个 |
3月-11月 |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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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对林木良种生产经营许可的监督检查 |
1、林木种苗质量情况。2、开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情况。3、林木种苗档案、标签、包装、广告、自检等制度执行情况等。 |
取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放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1个 |
3月-11月 |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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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对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监管 |
1.林木种子来源情况。 2.开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
种子生产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3个 |
3月-11月 |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抽查事项清单中第13项"对林业转基因工程活动及植物新品种的监管"与该事项合并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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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对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
1.检查食用林产品生产单位农药等投入品使用情况。2.检查生产管理档案情况。 |
食用林产品生产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至少检查3个县,每个县检查1个企业或生产大户,每年检查1次 |
3个 |
3月-11月 |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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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对占用国有林场(苗圃)林地的监督检查 |
占地批复文件的落实、补偿协议的落实。 |
国有林场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1个 |
3月-11月 |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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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监督检查 |
1.国有林场的建立、撤销、合并、分立和变更是否依法进行了审批。2.国有林场在其经营管理的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占用林地是否依法进行了审批。3.是否依法办理了工程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林场林地审核手续。4.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是否依法进行了论证、审批,是否按照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开展了森林经营活动。5.国有林场林木采伐作业等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
国有林场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1个 |
3月-11月 |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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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陆生野生动物植物猎捕、采集,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的监督检查 |
从事驯养繁殖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情况,从事经营利用活动取得出售、购买、利用许可和使用专用标识的情况 |
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全年抽查大于5%,每年抽查1次 |
4个 |
6月30日前 |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抽查事项清单中第19项"陆生野生动物植物猎捕、采集,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的监督检查"与该事项合并抽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