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盐城市盐都区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盐城高新区、台创园、大纵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盐城市盐都区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