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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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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预估抽查对象数 |
抽查时间 |
抽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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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和监督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场所检查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游泳、滑雪、攀岩、潜 水场所) |
游泳(每年2次,抽查比例20%),滑雪、攀岩、潜水(每年一次)每次抽查比例分别不少于10%、20%、30%。 |
游泳抽查10家,滑雪抽查2家, 攀岩抽查1家, 潜水抽查1家。 |
4月至-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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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市)级体育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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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文化体育 施监管 |
对公共文化体育 施监督检查 |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每年不少于1次。 |
公共体育场馆 1家 |
10月至12月 |
市、县级体育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