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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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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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盐环都表复〔2026〕22号 |
盐城六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公里金刚线母线及其他切割钢丝项目 |
2026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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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盐环都表复〔2026〕23号 |
江苏友和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万台新能源汽车增程变频发动机项目 |
2026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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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盐环都表复〔2026〕24号 |
盐城市盛祥新材料有限公司食品级塑料包装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500 吨食品级塑料包装) |
2026年6月18日 |
附件:
1、
盐环都表复〔2026〕22号盐城六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公里金刚线母线及其他切割钢丝项目批复.pdf
2、
盐环都表复〔2026〕23号江苏友和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万台新能源汽车增程变频发动机项目批复.pdf
3、
盐环都表复〔2026〕24号盐城市盛祥新材料有限公司食品级塑料包装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500 吨食品级塑料包装)批复.pdf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联系单位: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项目服务科(盐都数据局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四、联系电话:0515-88585216
五、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审批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