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和教学反馈的重要手段。学校各级部门、所有教师都应高度重视 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全体学生都要认真应考,以确保考试质 量与检测结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一、组织形式
1.除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考试、竞赛及学校自行组织的期中、期末检测,学校不参加任何统一考试、竞赛,不组织周考、月考等任何统考。单元过关由各科教师自行安排,学校不 统一组织。
2.命题要求根据本阶段的教学内容、各科课程标准、学生学习实际,充分研究、讨论试题的范围、 内容、要求和难度系数, 学校留试卷存档。 命题教师要在认真研究课程标准、教材,按 照学校的相关要求命题。试题一律交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指定时间内上交制卷。
二、考试组织
1.考场、监考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在学校组织的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安排教师外出或公差,每一位教师都应服从学校的安排, 完成 监考任务。
2.教师原则上不能随意调换监考场次,如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的,自行找相关教师对调,如监考出现空堂则原监考教师承担责任。
3.学生考场由学校按上学期成绩进行编排,实行单人单桌。
三、考试纪律要求
1.各班在考试前必须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2.监考人员要求按《考务手册》 执行。
3.考生要求遵守《北马中学考风考纪管理制度》
4.考试期间学校级部主任到考场巡查,以确保良好的考试环境, 严肃考试纪。
四、阅卷要求
学校组织的考试实行年级组流水阅卷,统一加分,统一复核, 在考场登分单上填写成绩后,交学校录入成绩。成绩录入后,原则上不作改动。
五、质量分析
1.考试成绩出来后,各年级备课组进行质量分析,质量分析的重点为:
(1)试卷中反映出哪些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及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下阶段教学中应注意改进的方面及措施。
(3)及时对学生进行试卷分析和评讲。
(4)质量分析交学校存档。
2.各级部主任对本年级各学科备课组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并针对问题对备课组提出教学工作改进的意见与建议。
3.学校组织骨干教师对试卷进行评价,并对下阶段教学提出指导性意见。
4.各科教师要引导学生对本人本次考试进行质量分析。
六、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只作为检测学生学情的一个依据,学校教师不得以 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公开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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