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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责清单事项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预估抽查对象数 |
检查时间 |
检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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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监 督检查 |
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监督检查 |
省内国家级和省 级历史文化名城 、名镇、名村 |
一般检 查事项 |
企业抽查比例为5%, 抽查1次 |
不少于1个历史文化名城、不少于2个历史文化名镇、不少于2个历史文化名村。 |
4-11月 |
省、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科、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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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省内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
一般检 查事项 |
企业抽查比例为5%, 抽查1次 |
不少于1个历史文化名城、不少于2个历史文化名镇、不少于2个历史文化名村。 |
4-11月 |
省、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科、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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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 |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 |
县级以上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 和有关单位 |
一般检 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
2家 |
9-11月 |
省、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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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住房保障行为 的监督检查 |
对住房保障行为 的监督检查 |
市、县住房保障 主管部门 |
一般检 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 于5%,抽查频次根 据监管需要确定 |
8家 |
4月—11月 |
省级住房城乡建 设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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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的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 |
一般检 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 于2%,抽查频次根 据监管需要确定 |
200户 |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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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城市危险房屋 的监督检查 |
对城市危险房屋 的监督检查 |
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城市房屋 |
一般检 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 管需要确定 |
5个 |
5-11月 |
省、市住建局物业科、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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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
对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
涉及建筑主体和 承重结构变动的 装修活动 |
一般检 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 管需要确定 |
5个 |
6-11月 |
省、市住建局物业科、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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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建设单位和个人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报批的行政检查 |
对建设单位和个人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报批的行政检查 |
在村庄、集镇规 划区内公共场所 修建临时建筑等 设施的建设单位 和个人 |
一般检 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 管需要确定 |
不少于2个镇。 |
4-11月 |
省、市住建局村镇 建设科、县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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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对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注册建筑师 |
一般检 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 管需要确定 |
5家 |
4-11月 |
省、市住建局勘察 设计科、县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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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对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注册建造师 |
一般检 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 管需要确定 |
5家 |
4月-11月 |
省、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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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勘察设计注 册工程师 |
一般检 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 管需要确定 |
5家 |
6月-11月 |
省、市住建局勘察 设计科、县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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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一般检 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 管需要确定 |
5家 |
8月-11月 |
省、市住建局质安 科、县住房城乡建 设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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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对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对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一般检 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 管需要确定 |
5家 |
9月-11月 |
省、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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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注册房地 产估价师 |
一般检 查事项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 管需要确定 |
5家 |
11月 |
省、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