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和烟台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提高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加强社会监督,依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和有关规定,编辑了《烟台市市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现予以公布。《清单》将将随价格政策变化动态管理。
特此通告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6日
烟台市市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
|
行业主管 部门 |
执 收 单 位 |
收 费 项 目 |
计费单位 |
收 费 标 准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备 注 |
|
教育系统 |
各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 |
上机、上网服务费 |
元/小时 |
不超过1元 |
鲁价费发〔2016〕133号 |
课余时间 |
|
元/生.月 |
不超过30元 |
|||||
|
补办证卡工本费 |
元/证卡 |
不超过6元,校园一卡通不超过15元,校徽不超过2元。 |
||||
|
档案查证及翻译费 |
元/人次 |
档案查证费不超过10元,翻译服务费按成本收取。 |
||||
|
各中小学 |
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本费 |
小学1至2年级每生每学期7.5元,3至5年级每生每学期1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5元。 |
烟价〔2016〕64号
烟价〔2018〕10号
|
|||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装费 |
||||||
|
高中阶段学生装费 |
||||||
|
高中阶段作业本费、课本费 |
||||||
|
交通系统 |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车辆通行费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国务院令第417号,鲁价费发[2006]43号,鲁交财[2017]83号 |
|
|
烟台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停车服务收费 |
第一个半小时内2元;超过第一个半小时,按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计费,每小时5元。连续停放的,第一个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30元,第二个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40元,第三个24小时起每24小时收费额均不超过50元。 |
烟发改价格〔2019〕235号 |
小中型机动车 |
||
|
火车站 |
停车服务收费 |
每半小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30元 |
烟发改价格〔2019〕235号 |
小中型机动车 |
||
|
司法系统 |
山东省烟台市鲁东公证处 |
公证费 |
元/人 |
详见文件 |
计价费[1998]814号,计价费[1997]285号,鲁价费发[2013]105号鲁价费发[2017]68号 |
|
|
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签定服务机构 |
司法鉴定收费 |
详见文件 |
鲁价费发〔2016〕127号 |
|||
|
广电系统 |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元/月 |
26 |
烟价〔2017〕113号
烟价〔2018〕11号 |
实行优惠政策的用户减半收取 |
|
|
其他 |
停车场经营单位 |
停车服务收费 |
每半小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20元 |
烟发改价格〔2019〕235号 |
小中型机动车 |
|
|
卫生系统 |
各医疗机构 |
病历资料复印费 |
元/张[含A4、B5纸] |
0.5 |
鲁价费发〔2016〕72号 |
|
|
烟台市圣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医疗废弃物处理费 |
二级、三级医疗服务机构,按实际占用床位数2.6元/床;
一级医疗服务机构,1500元/月;
门诊部,600元/月;
社区服务站,400元/月;
诊所,180元/月;
卫生室,100元/月; |
烟发改价格〔2019〕212号 |
其他医疗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医疗固体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由处置单位与产生医疗废物单位协商约定。 |
||
|
邮政系统 |
邮政局 |
邮政信函 |
元/封 |
信函资费首重100克以内,每重20克本埠:0.80元,外埠1.20元;100克以上的续重资费每重100克本埠:1.20元,外埠2.00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
发改价格〔2006〕2305号 |
|
|
普通明信片 |
元/件 |
0.8 |
||||
|
金融系统
金融系统
|
商业银行收费
商业银行收费
各商业银行收费
|
商业银行免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本行签约开立的个人基本养老金(含退休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异地(含本行柜台和ATM)取现手续费。 |
||||
|
对于银行客户账户中(不含信用卡)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 |
||||||
|
商业银行为银行客户提供账户变动短信提醒服务并收费的,应事先通过网点或电子渠道等与银行客户签约;未与银行客户签约的,不得收费。 |
||||||
|
个人跨行柜台转账
汇款手续费 |
每笔0.2万元以下(含0.2万元),收费不超过2元; |
发改价格〔2014〕268号 |
||||
|
个人跨行柜台转账
汇款手续费
对公跨行柜台转账
汇款手续费 |
0.2万—0.5万元(含0.5万元),不超过5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
发改价格〔2014〕268号 |
||||
|
0.5万—1万元(含1万元),不超过10元; |
||||||
|
1万—5万元(含5万元),不超过15元; |
||||||
|
5万元以上,不超过0.03%,最高收费50元。 |
||||||